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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金互认?销售情况如何?

   2015年5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2号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签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

  一、2015年05月22日的《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⒈问:什么是基金互认?

  答:基金互认是指允许境外注册并受当地监管机构监管的基金向本地居民公开销售。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通过基金互认,将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内地及香港基金按照法定程序获得认可或许可在对方市场向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

  ⒉问:香港基金进入内地与内地基金进入香港的互认标准是否一致,都包括哪些基金品种,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内地基金与香港基金的互认标准是一致的。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就两地基金的互认标准达成共识,即按照循序渐进、平等互利、可测可控、便利业界的原则,主要引入对方市场主流成熟品种。以香港基金进入内地为例,香港基金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①依照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和运作,经香港证监会批准公开销售,受香港证监会监管;

  ②管理人在香港注册及经营,持有香港资产管理牌照,未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机构,最近3年或者自成立起未受到香港证监会的重大处罚;

  ③采用托管制度,信托人、保管人符合香港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④基金类型为常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及指数型(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⑤基金成立1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不以内地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50%。

  同样的,内地基金进入香港,也需符合对等条件。

  ⒊问:按照上述标准,2015年5月内地与香港市场符合条件的基金大概有多少只?

  答:根据初步测算,符合上述互认标准的香港基金有100只左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4年底),内地基金有850只左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一季度末)。

  ⒋问: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如何申报?是否需要委任代理人?

  答:香港互认基金的管理人应当委托内地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产品注册等事项。互认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职责不因委托而免除。

  ⒌问:担任香港互认基金代理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代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答:《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担任香港互认基金产品的代理人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托管资格,即香港互认基金产品的代理人应当是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托管人。

  代理人应当与香港互认基金管理人签署委托协议,代为办理香港互认基金产品注册、信息披露、销售安排、数据交换、资金清算、监管报告、通信联络、客户服务、监控等事项。

  ⒍问:两地监管机构对互认基金的监管原则有哪些?

  答:两地监管机构已对互认基金的监管原则达成共识,具体包括:互认基金的投资运作需要遵守原注册地法规要求,在对方市场的销售行为需遵守客地法规,销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以原注册地法规为主,但在对方市场销售过程中需根据客地法规要求进行适当补充。

  ⒎问:内地基金投资人如何申购香港互认基金产品?

  答:符合条件的香港互认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委托内地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销售,并遵守内地基金销售的法律法规。

  内地基金投资人可以至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办理香港互认基金产品的申购业务,具体业务流程与申购内地基金产品相同。

  ⒏问:内地与香港公募基金互认的投资额度是多少?如何分配?

  答: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公募基金互认的投资额度是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的使用及分配将按照国家外汇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⒐问:内地与香港公募基金互认工作何时正式实施的?

  答:内地与香港公募基金互认工作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二、互认基金的发展情况

  ⒈首批互认基金

  2015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了首批3只香港互认基金,分别是恒生中国H股指数基金、行健宏扬中国基金、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类型分别为股票指数型、股票型、债券型。

  同日,香港证监会正式注册了首批4只内地互认基金,分别是华夏回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互认基金的正式注册,一方面有利于通过引入境外证券投资基金,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及更加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境内基金管理机构学习国际先进投资管理经验,促进基金行业竞争;另一方面通过境内基金的境外发售,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为各类海外投资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投资渠道,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境内基金管理机构的规范化与国际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资产管理机构。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将继续依照相关规定正常注册其他互认基金产品。

  ⒉北上互认基金扩容至16只

  继2018年5月4日中银香港股票基金和5月17日香港组合-灵活配置增长基金获得互认基金资格后,10月9日,由汇丰晋信负责代理的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也获得批复。

  截至10月19日,2018年以来有6只北上互认基金资格获得批复,北上互认基金扩容至16只。而去年全年,共有4只北上互认基金获得批复。此外,2015年和2016年分别有4只和2只获得批复。

  2018年2月1日,由南方基金负责代理的东亚联丰亚太区多元收益基金获得互认基金资格批复。4月23日,由中银负责代理的中银香港全天候香港股票基金和建设银行负责代理的恒生指数基金也获得互认基金资格批复。

  基金募集申请进度表显示,有11只北上互认基金正在审批中,包括海通资管(香港)旗下1只、摩根基金(亚洲)旗下3只、惠理基金2只、海通国际资管(香港)旗下3只,以及博时基金(国际)和泰康资管(香港)旗下各1只。

  在上述待批基金中,有7只为今年以来递交申请,另有4只则为2016年和2017年申请。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递交申请的基金中,有6只名称里均有标注“香港互认基金”,如泰康资管(香港)9月3日递交申请的开泰中国新机会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博时基金(国际)8月7日递交的安本标准精选新兴市场债券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而在今年之前递交申请的基金中均无此类标注。

  ⒊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情况

  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累计销售了33.12亿元,但赎回或分红导致的资金流出额累计达67.54亿元,年内累计资金净流出超过34亿元。此外,7月份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0.84亿元,为年内最低水平,也是时隔17个月首次月度销售数据不足1亿元。

  截至2018年9月底,自2015年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大幕拉开以来,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累计销售246.86亿元,赎回或分红导致的资金流出额为156.67亿元,累计净申购额为90.2亿元。

  ⒋内地基金在香港的销售情况

  2018年9月份内地基金在香港仅销售93.55万元,为有史以来最低月度销售额。实际上,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内地基金在香港已连续3个月月度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其中,7月份和8月份的销售额分别为329.82万元和682.01万元。与此同时,7月份以来内地基金在香港销售已连续3个月出现资金净流出。

  截至2018年9月底,内地互认基金在香港已累计销售10.31亿元,赎回或分红导致的资金流出额为5.52亿元,累计净申购额为4.79亿元。

  注:部分数据来源于2018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记者孙晓辉的《北上互认基金扩容至16只》。

  注:本文封面照片取自王丽敏朋友圈,特别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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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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